2011年08月30日
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收入有限,合租成了普遍现象。
可是在减少支出的同时,不少问题也暴露出来:租友突然搬走怎么办?水电费怎么分摊?屋里丢了东西说不清。
置业顾问提醒要合租的读者,签订合租协议的时候要考虑周全。
租友突然搬走:
“被”加租!
案例1:今年刚过完年,张刚就跟一起进公司工作的另外两名年轻人一起在单位附近合租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因为张刚的工作时间比较自由,就由张刚做代表跟房东签了租赁合同,约定每季度付一次租金。可是今年7月份,其中的一位合租者突然决定离开,不由分说就搬了出去。但是当初三个人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协议,所以张刚和另一位室友只能额外负担起室友的租金,并尽快找合租者。
支招:置业顾问提醒读者:无论多么熟悉,租客之间尽量签订一份合租协议,对租期长短、由一方换租产生的空租期费用谁来承担等问题做明确约束。
水电费分摊比例:
纠纷不断!
案例2:租住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的梁小姐,去年大学毕业后与另外两个女孩共同租住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除了共同承担房租之外,日常生活中的水、电、煤气等各项费用也要统一交纳、分摊。这时分摊的比例就成了一个问题。
刚开始租房时,梁小姐和其他两位室友为了便于计算 ,一直平均分摊各类费用。可后来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大家发现由于生活习惯不同,各类费用的使用比例不等分,比如梁小姐的一个室友吴小姐没有做饭的习惯,她觉得平摊煤气费不合理;而另一位室友又觉得梁小姐的男朋友经常到家里住,不仅不方便而且水电用的也多,应该多承担些费用。
支招:很多年轻人在合租时,往往忽视了将各方应尽的义务写入合同,以至于日后纠纷不断。比如合租各方日常消耗燃气水电的比例明显不等分时,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写入租赁合同中。另外,每一笔支出都要注意保留证据,避免将来结算纠纷。
房屋物品丢失:说不清!
案例3:王女士去年7月在铁西区跟人合租了套房子,当时因为房子刚装修>装修过,房主就要求王女士和室友分别交1000元的押金,以保证租住期间,房子的装修和电器不被损坏。
王女士和室友同意了房主的要求,并让房主开了收条。今年7月,王女士要退租,房主却拒绝退还押金,理由是,房东家里少了几样小电器。
王女士觉得,自己没有拿,不应该扣留押金。之后多次去找房东理论,但一直没拿回押金。
支招:置业顾问建议,房客在租房前最好和房主签订详细的合同,尤其要明确房屋结构、设备、物品损坏后如何赔偿和出租屋内都备有何种物品,哪个房客使用等内容,这样,一旦发生类似事件,就可以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本信息来源于《辽沈晚报》